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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分子篩擴建項目 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公示
2021-02-04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的要求,現將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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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2020-08-20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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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環保設施設計、施工、驗收過程情況
1、設計簡況
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節能環保改造項目是在 3000t/a 分子篩 生產裝置項目基礎上進行的技術改造,將原有的 1 臺燃煤鍋爐和 2 臺 燃煤焙燒爐改造為 1 臺燃氣鍋爐和 6 臺燃氣焙燒爐。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 在 洛 陽 市 吉 利 區 發 改 委 進 行 了 備 案 , 備 案 文 號 2017-410306-26-03-023405。項目屬未批先建,洛陽市環境保護局吉 利分局對此進行了處罰并要求完善手續。建設單位于 2019 年 5 月 9 日繳納了罰款,并委托北京華夏博信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洛陽天平 分子篩有限公司節能環保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洛陽市生態環 境局吉利分局于 2019 年 6 月對《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節能環保 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了批復,文號為洛吉環審〔2019〕10 號。
2、施工簡況
? 項目建設過程中基本落實了環境影響報告表及環評批復中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對策措施,保證了環境保護設施的建設進度和資金。
3、驗收過程簡況
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對項目進行了竣 工公示。2019 年 11 月-2020 年 1 月進行相關設備調試,2019 年 11 月委托河南青華生態環境設計有限公司承擔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監測報告編制工作。2020 年 1 月各項設備調試完畢,運轉正常,河 南三青環境檢測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至 1 月 18 日對洛陽天 平分子篩有限公司節能環保改造項目進行了驗收監測。2020 年 4 月 9 日成立了以建設單位、檢測單位、驗收專家等為 成員的驗收組對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在驗收過程中,由于企 業環境保護設施存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 規環評[2017]4 號)第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一款:未按環境影響 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要求建成環境保護設施,或者環 境保護設施不能與主體工程同時投產或者使用的;第二款:污染物排 放不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 審批決定或者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要求的)情形,未提出驗 收合格的意見,企業應進行整改后再次組織驗收。洛陽天平分子篩有 限公司于 2020 年 5-7 月進行了整改,編制了《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 公司節能環保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在洛陽市環境保護局吉利環境保護分局進行了備案,并取得了排污許可證。
? 2020 年 8 月 9 日,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再次組織對本項目進行驗收,驗收組一致同意項目通過驗收,并形成了驗收意見。
4、公眾反饋意見及處理情況
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節能環保改造項目在建設及驗收期間,均未收到公眾投訴。
二、其他環境保護措施的實施情況
? 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設置了環保組織機構及領導小組,明確崗位職責,建立了各項環保管理制度,由專人負責日常管理。
三、整改工作情況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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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意見
2020-08-20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節能環保改造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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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0 年 4 月 9 日,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根據《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節能環保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 護驗收暫行辦法》,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 范/指南、《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節能環保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洛陽 市環境保護局吉利環境保護分局“關于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節能環保改造項 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洛吉環審〔2019〕10 號)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 在驗收過程中,由于企業環境保護設施存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 法》(國環規環評[2017]4 號)第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一款:未按環境影響報 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要求建成環境保護設施,或者環境保護設施不 能與主體工程同時投產或者使用的;第二款: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 標準、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或者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 制指標要求的)情形,未提出驗收合格的意見,企業應進行整改后再次組織驗收。 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7 月進行了整改,編制了《洛陽天平分子 篩有限公司節能環保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后價》,在洛陽市環境保護局吉利環境保護分局進行了備案,并取得了排污許可證。
?? 2020 年 8 月 9 日,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再次組織對本項目進行驗收,驗收組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 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位于洛陽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吉利科技園道南路北側,占地 50 余畝,主要從事分子篩的研發和生產,產能 3000 噸/年。
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節能環保改造項目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在洛陽市 吉利區發改委進行了備案,備案文號 2017-410306-26-03-023405,該項目是企業在 3000t/a 分子篩生產裝置項目基礎上進行的技術改造,將原有的 1 臺燃煤鍋爐 和2臺燃煤焙燒爐改造為1臺燃氣鍋爐和6臺燃氣焙燒爐,項目總投資180萬元。本次驗收內容主要為 1 臺燃煤鍋爐和 2 臺燃煤焙燒爐改造為 1 臺燃氣鍋爐和 6 臺燃氣焙燒爐后的污染物排放情況及環保設施運行情況,不牽涉其他生產工藝內容。
該項目屬未批先建,洛陽市環境保護局吉利分局對此進行了處罰并要求完善 手續。企業于 2019 年 5 月 9 日繳納了罰款,并委托北京華夏博信咨詢有限公司 編制了《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節能環保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洛陽市 生態環境局吉利分局于 2019 年 6 月對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節能環保改造項 目進行了批復,文號為洛吉環審〔2019〕10 號。
該項目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進行了竣工公示。2019 年 11 月-2020 年 1 月進 行了相關設備調試。2020 年 1 月各項設備調試完畢,運轉正常。河南三青環境 檢測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至 1 月 18 日對《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節 能環保改造項目》進行驗收監測。因該項目燃氣焙燒爐不具備安裝低氮燃燒器的 條件,未落實“所有燃氣焙燒爐安裝低氮燃燒器”的環評要求,且氮氧化物實際 排放總量超出了項目環評核算量,企業于 2020 年 5-7 月開展了整改,對本項目 開展了環境影響后評價,并在洛陽市環境保護局吉利環境保護分局備案。
二、工程變動情況
? 本項目占地面積、地理位置、周圍環境、主要建設內容、廠區平面布置等均與環評一致。主要變化情況是①因企業該燃氣焙燒爐不具備安裝低氮燃燒器的條 件,未落實“所有燃氣焙燒爐安裝低氮燃燒器”的環評要求,氮氧化物排放總量 較環評增加,但可滿足《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特別排放限值 NOx 100mg/m3 的要求;根據企業后評價結論,本項目氮氧化物實際 排放總量超過環評批復量,但未引起區域環境質量變化,對區域環境影響較小。 ②較環評實際增加了焙燒爐進出料廢氣的排氣筒,此部分為企業除塵措施環?;脑?。項目的建設地點、生產工藝、生產規模、環保治理措施未發生變化,故以上變化不屬于重大變化。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調試及排放情況
1、廢氣
? 本技改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天然氣鍋爐燃燒廢氣、天然氣焙燒爐燃燒廢氣,污染因子為煙塵、SO2、NOx;燃氣焙燒爐產生的尾氣,污染因子為顆粒物。
驗收監測期間,天然氣鍋爐自帶低氮燃燒器(型號為 CZI 系列超低氮蒸汽鍋爐[LSS2-1.0-Q]),燃燒廢氣排氣筒煙(粉)塵、SO2、NOx 折算濃度均能夠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特別排放標準中顆粒物 20mg/m3、 SO250mg/m3、NOx150mg/m3、煙氣黑度≤1 級(折算基準氧含量 3.5%)的限值要求及《河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工業大氣污染防治 6 個專項方案的通知》 (豫環文〔2019〕84 號)中《河南省 2019 年度鍋爐綜合整治方案》“新建工業 燃氣鍋爐同步完成低氮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于 30mg/m3”的要求。
? 焙燒爐采用預混低氮燃燒技術,其燃燒廢氣排氣筒煙(粉)塵、SO2、NOx折算濃度均能夠滿足《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特別排放標準顆粒物 10mg/m3、SO2100mg/m3、NOx100mg/m3(折算基準氧含量 8%)的限值要求。
焙燒爐進出料廢氣經袋式除塵器處理后,其排氣筒顆粒物折算濃度均能夠滿足《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特別排放標準顆粒物10mg/m3(折算基準氧含量 8%)的限值要求。
2、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企業廢水總排口的各項指標均能夠滿足《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表 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間接排放限值要求。
3、噪聲
?企業設備噪聲采用減震、廠房隔聲后,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四周廠界噪聲監測值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 類標準要求。
4、總量控制建議指標
? 環評批復總量:SO2:0.6715/a、NOx:0.6596t/a、COD:0.2984t、氨氮:0.0378t/a;環境影響后評價核算總量:SO2:0.2182/a、NOx:2.7836t/a、COD:0.0535t/a、氨氮:0.0041t/a。
? 實際運行過程中總量為:SO2:0.2182/a、NOx:2.78364t/a、COD:0.3022t/a、氨氮:0.0041t/a。SO2 和氨氮低于環評批復的總量指標,NOx 和 COD 高于環評 批復的總量指標,符合環境影響后評價核算的總量指標。
? 氮氧化物實際排放量超出了環評批復總量 2.2124t/a,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企業天然氣實際用量高于設計用量,實測氮氧化物排放濃度(43~64mg/m3)略高于環評估算濃度(41.9mg/m3)。COD 排放量略高于環評批復總量 0.0038t/a,主要 原因是環評時未考慮現有工程的晶華和交換工序清洗廢水的外排廢水,此部分外 排廢水 COD 總量為 0.0038t/a。
四、驗收結論
? 驗收報告編制結構合理,內容完整,表述清楚,和現場實際建設情況相符, 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通過完成環境影響后評價報告的編制及備案,對存在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第八條第一款和第二款規定的情形進行了整改,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要求,驗收組一致同 意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節能環保改造項目通過驗收。
五、建議及要求
1、加強對環保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保證環保設施穩定運行,以確保各項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建立健全各項環保規章制度,加強日常監管,嚴格落實國家環保法律法 規、政策,自覺接受環保部門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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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
202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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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監測報告公示版
2020-08-20驗收項目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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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始建于 1987 年,前身為洛陽市分子篩廠,2004 年 4 月改制為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洛陽市吉利科技園道南路北側, 占地 50 余畝,注冊資金 1200 萬元人民幣,專業從事分子篩的研發和生產,產能 3000 噸/年。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 3000t/a 分子篩生產裝置項目環評報告表于 2005 年 11 月通過了河南省環境保護局批復(豫環監表【2005】146 號),2008 年 11 月通過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驗收(豫環保驗【2008】156 號)。
? 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節能環保改造項目,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在洛陽 市吉利區發改委進行了備案,備案文號 2017-410306-26-03-023405,該項目是企業在 3000t/a 分子篩生產裝置項目基礎上進行的技術改造,將原有的 1 臺燃煤鍋爐和 2 臺燃煤焙燒爐改造為 1 臺燃氣鍋爐和 6 臺燃氣焙燒爐。該項目屬未批先建, 洛陽市環境保護局吉利分局對此進行了處罰并要求需完善手續。企業于 2019 年 5 月 9 日繳納了罰款,并委托北京華夏博信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洛陽天平分子 篩有限公司節能環保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洛陽市生態環境局吉利分局于2019 年 6 月對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節能環保改造項目進行了批復,文號為 洛吉環申〔2019〕10 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第 682 號令)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 號)等有關規定,按照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 使用的“三同時”制度要求,建設單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對環境影響報告表 和工程設計文件所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和要求的落實情況,調查分析工程在建設 期間對環境造成的實際影響及可能存在的潛在影響,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環境保護 預防、減緩和補救措施,全面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為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提供依據。
?企業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對本項目進行了竣工公示。2019 年 11 月-2020 年1 月進行相關設備調試,2019 年 11 月 1 日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青華生態環境設計有限公司承擔本次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工作。2020 年 1 月各項設備調試完畢,運轉正常。河南三青環境檢測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至1 月 18 日對《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節能環保改造項目》進行驗收監測。河南青華生態環境設計有限公司針對該工程執行環評批復及環評建議的實際情況, 以及環境管理檢查結果,環保設施建設及運行情況,以及污染物排放濃度及污染 物排放總量情況,收集有關技術資料,對照國家有關標準編制完成了《洛陽天平 分子篩有限公司節能環保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2020 年 4 月 9 日成立了以建設單位、檢測單位、驗收專家等為成員的驗收組對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在驗收過程中,由于企業環境保護設施存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 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 號)第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一款: 未按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要求建成環境保護設施,或者 環境保護設施不能與主體工程同時投產或者使用的;第二款:污染物排放不符合 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或者重點污 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要求的)情形,未提出驗收合格的意見,企業應進行整改 后再次組織驗收。隨后,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進行了整改,編制了《洛陽天平分子篩有限公司節能環保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在洛陽市環境保護局吉 利環境保護分局進行了備案,并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取得了排污許可。河南青華生態環境設計有限公司根據企業整改情況完善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再次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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